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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中关于人员的问题

更新时间: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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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或称为“安管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如何界定?


答: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包含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三类人员”能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查询到,方可作为申报企业人员证书,“三类人员”证书暂扣期间不得用于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经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并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且能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服务平台公共服务

门户”网站查询到,省外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可用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


问题2: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一人多证是否可以同时使用?


答:一人同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C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在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只能使用其中一个证书对应的身份进行申报。  


问题3: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人员社保如何认定?


答: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等要求,为其各类人员缴纳社保。对法定代表人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

“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社保缴纳情况,均须通过大数据进行比对,比对不通过的不予认定。


问题4: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时,缴纳的意外伤害保险如何认定?


答:凡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申请的企业,均须提供一份及以上的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保险(或雇主责任险)均可替代意外伤害保险。


问题5: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法定代表人能否兼任企业经理?


答:法定代表人有两个及以上公司的,不能兼任企业经理;法定代表人只有一个公司且未达退休年龄,可兼任企业经理,但其社保须缴纳在申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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